:
:
:
:
:
:
:
关于举办心理咨询师等级职业资格考前培训的通知
随着《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的出台,心理咨询师被正式列入《中国职业大典》,这是中国心理咨询事业发展的里程碑。与传统职业相比,心理咨询师更具人文关怀和发展潜质,堪称充满风险和挑战、有着广阔发展空间、较高社会地位和较高收入的职业。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定,从业者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及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一、报名人员范围:从事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工作的心理咨询教师、心理健康老师;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德育主任、班主任教师,教学工作的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中队辅导员;从事与心理有关的医务工作者;符合申报条件,或有志于从事心理咨询事业的人员。
二、报名资格和条件:
心理咨询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学位。
3、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
4、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
心理咨询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者。
2、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结业证书者。
3、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毕业,并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结业证书者。
4、有志于从事心理咨询师职业或对心理学感兴趣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