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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培训

培训学校
重庆金鼎房地产职业培训学院
优惠价格
¥学校价:¥(节省:¥0)
开班时间
常年滚动开班  
上课城市
长沙
上课地址
渝中区鹅岭正街186号   [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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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语
物业管理师
  
课程详情
 
“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培训
招 生 简 章
 
      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要求,国家已将“物业管理”纳入全国统一考试,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已成为求职、任职所必须!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分别为:  5月17日和1122
[申报审核资料]
      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2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填写报考申请表。另:申报物业管理师者,须撰写论文一篇。
[申报对象和条件]
1、对象:准备从事和已经从事物业管理工作人员。
2条件:
(一)物业管理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3)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二)助理物业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 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三)物业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 以上。
  (2) 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培训形式及收费标准]
      培训形式:采取面授与自学相结合,(四级220学时,三级180学时,二级150学时)由业界知名专家和教授主讲并进行考前辅导。
★[收费标准]:含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鉴定及证书费等所有费用。

职 业  标  准
职  业  等  级
收 费 标 准
备     注
物 业 管 理 员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780元/人
团体(三人以上)及我院学员晋级培训享受9折优惠
助理物业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80元/人
物 业 管 理 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2280元/人

★[证书颁发]
经考试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国际互认。
 
政策提示:
   根据渝委办[2004]172号、渝劳社办发[2004]28号文件规定,凡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受聘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的,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工程师待遇确定,高级技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工资福利待遇享受大专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从2004年1月1日起向高级技术工人发放技能津贴调整为高级技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每人每月100元,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每人每月150元、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每人每月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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