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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训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网络营销、网络安全、电子支付、物流配送、网站建设与维护的电子商务应用的相关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符合任一条件经正规培训达标准课时,并取得《湖南省职业培训证书》):
(1)取得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相关工作1年
(2)取得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者
三、培训目标
通过系统培训学习,帮助广大电子商务师考试人员熟悉本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系统掌握现代电子商务理论技术和方法,加快提高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在通过国家统一鉴定考试合格后,取得助理电子商务师相应级别国家唯一法定职业资格证书。
四、培训、考试内容
(1)基础知识:计算机与网络基础知识、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网络营销基础知识、物流基础知识、电子商务安全基础知识、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2)专业能力:网页制作、物流商务信息收集与交换、网络营销、电子交易、物流信息管理、网络采购、电子商务安全管理。
五、培训教程
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基础知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专业能力、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考试指导(自选)等课程;我中心将另行免费发放相关补充资料。
六、培训课时、收费标准
·面授班
·级 别
助理电子商务师(三级)
·课时
50课时
·培训费
500元
·考试费(代收)
260元
·教材费:104元(自愿选择购买)
(1)培训方式:面授讲解、案例分析、模拟考试、课外网上辅导、免费资料发放、考前总复习等方式相结合。
(2)欢迎相关单位及学校集体报名参加培训,集体报名可按我中心统一规定对培训费予以适当优惠;同时,欢迎相关单位、学校合作举办培训。我中心老学员(参加过我中心职业资格培训者)可以按照我中心的统一规定享受优惠。
(3)主要上课时间:平时晚上、周六白天。各期培训、考试时间详见湖南考试培训网(www.kspxw.net)具体安排。第一次考试未通过的学员,可免费参加下次培训班学习。
七、报名须知:
(1)每天上午8:30-下午6:00,双休日白天及平时中午均可报名。
(2)培训、报考同时进行,报名时请提交同底二寸照片二张,一寸照片三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并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考试培训申报表》(可在湖南考试培训网下载此表格填写)。另:报名时在本中心办公室进行数码照相(用于准考证)。
八、考试与鉴定:
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与鉴定评审由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分为模块考试和综合考试二个部分。模块考试包括:网络使用、网络营销、电子交易(每项10分计入专业能力考试);综合考试包括:理论知识(含职业道德)考试、综合专业能力考试(满分70分)二个部分。理论知识、专业能力二个部分考试分别达60分为合格。全部采取计算机操作考试的方式进行。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有效。
九、政策待遇:
凡取得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依据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南省财政厅(湘劳社政字[2006]22号)文件规定享受相应津贴,其标准为:“已取得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其津贴可按不低于80元/月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