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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鉴定培训目标:
理解营销观念和营销的作用;理解并掌握目标市场营销的方法与技能;理解营销组合的应用,包括:产品、定价、促销、分销;理解并掌握推销和销售促进的相关内容与计划制定;掌握分析顾客行为和特征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符合《助理营销师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在通过国家统一鉴定考试合格后,可取得助理营销师(三级)国家唯一法定职业资格证书。
二、鉴定培训对象:
从事或欲从事企业营销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申报条件(符合任一条件,并取得《湖南省职业培训证书》):
(1)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 从事相关工作6年;
(3) 应届大学毕业生。
四、鉴定培训内容:
(1)基础知识:市场营销基本理念、市场营销组合、商务谈判基本知识、商务礼仪与营销道德、市场营销理论的新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2)专业知识:市场分析、营销策划、产品销售、客户管理、团队建设。
五、鉴定培训教材:
《助理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专业知识》、《助理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基础知识》、《助理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指南》(自选)。中心另行免费发放相关资料。
六、培训课时、收费标准:
·面授班
·级 别
助理营销师(三级)
·课时
50课时
·培训费
500元
·考试费(代收)
260元
·函授班
·级 别
助理营销师(三级)
·培训费
240元
·考试费(代收)
260元
·教材费:131元(自愿选择购买)
(1)培训方式:面授讲解、案例分析、模拟考试、课外网上辅导、免费资料发放、考前总复习等方式相结合。
(2)欢迎相关单位及学校集体报名参加培训,集体报名可按我中心统一规定对培训费予以适当优惠;同时,欢迎相关单位、学校合作举办培训。我中心老学员(参加过我中心职业资格培训者)可按照中心统一规定享受优惠。
(3)主要上课时间:平时晚上。各期培训、考试时间详见湖南考试培训网(www.kspxw.net)具体安排。第一次考试未通过的学员,可免费参加下期培训班学习。
七、报名须知:
(1)每天上午8:30-下午6:00,双休日白天及平时中午均可报名。
(2)培训、报考同时进行,报名时请提交同底二寸照片二张,一寸照片三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并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考试培训申报表》(可在湖南考试培训网下载此表格填写)。另:报名时在本中心办公室进行数码照相(用于准考证)。
八、考试与鉴定:
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考试与鉴定评审由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含职业道德)考试、专业能力考试两个部分,其中职业道德10分、理论知识90分,专业能力100分。两个部分考试分别达到60分为合格。采取闭卷笔试、模拟操作等考核方式进行。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有效。
九、政策待遇:
凡取得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依据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南省财政厅(湘劳社政字[2006]22号)文件规定享受相应津贴,其标准为:“已取得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其津贴可按不低于80元/月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