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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会计法》规定: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必须以面授方式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支持、督促并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并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人员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确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一、培训方式及课时:采用集中面授、分期培训方式,每期3天。每月开班,设白班、晚班、双休班。即日起报名。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后,将通过会计信息管理系统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二、报名手续: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信息卡(IC卡)报名。
三、培训内容:企业所得税法与实施条例、新税法下的所得税会计;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