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有时也指其所在的
会计师事务所。
英文全称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简称为
CPA,指的是从事
社会审计/中介审计/
独立审计的专业人士。在其他一些国家如国际会计师,简称
AIA,比如
英国、
澳大利亚、
加拿大。
在国际上说会计师一般是说注册会计师,而不是我国的中级职称概念的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会员主要包括执业
会员(即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此外还可能包括荣誉会员。通过
注册会计师考试,并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一定时间后,在
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方可成为执业注册
会计师。只是通过考试,可以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
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是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会员人数最多的是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有30多万CPA会员。同属全球五大会计师公会还有,AIA、
ACCA、
ASCPA和
CGA。
注册会计师考试简介
注册会计师简称CPA(Certified Public Account)是
中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从1991年开始实行的注册会计全国统一考试制度,1993年起每年举行一次,已举办15次,11万多人取得全科合格的成绩,我国需要注册会计师约为35万人。具有高等
专科以上
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都可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说明:为境外专业人士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提供了便利,更为在全球范围内吸引行业专业人才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队伍,提升中国注册会计师整体服务能力提供了重要的机制。目前,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首次在欧洲设立考区,此次考区是在中国境外设立,面向境外考生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第一个境外考区,第一次考试将于2007年1月26日至28日举行,考点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考试大纲采用中国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自1991年我国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以来,我国已经成功举办了16次注册会计师考试。截至2007年底,累计已有近14万名考生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报名时间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3月中旬至4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各地方考试委员会确定,一般应不少于20个工作日。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九月份中下旬,成绩公布是12月份。 报名人员可在一次考试中可同时报考五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单科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在取得单科合格成绩后的连续四次考试中有效 。
报名方法
1.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五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分科交纳报名费,报名费中包括每科10元试卷费,由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汇交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用于命题、试卷印制、发放及评阅等工作的支出。
2.报名时,须提交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交纳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若干张(供准考证等使用),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填写《200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地区报名登记表》,并按报名收费标准交纳报名费。
3.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应按照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格式、编号,制发准考证。
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三)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二)因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三)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因作弊而受到停考处分期限未满者,或终身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的各类考试者。
免试条件
1.免试规定: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地方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2.豁免规定
[2] (一)内地与香港部分注会考试互免
根据最新文件:取得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全科合格证的人员在报名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申请豁免会计、审计和财务成本管理三个科目;参加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应考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时,可以豁免“财务管理”和“审计和资讯管理”“财务汇报”三个单元科目.
(二)中国CPA可豁免美国CMA/CFM证书PART-1考试
国际著名的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协会IMA也于2005年年初,豁免中国CPA参加该协会的CM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和CFM(美国注册财务管理师)证书的PART-1考试。中国CPA可以免考CMA、CFM的PART-1。
(三)中国CPA与ICAEW的ACA考试互免
2008年1月9日,中注协与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签署考试互免协议。根据协议,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全科合格的中注协会员报名参加ICAEW的ACA考试时,可以豁免会计、鉴证、公司和财务、法律、管理信息、税收原理、审计与鉴证、税法、财务会计等9个科目的考试;通过ACA考试的ICAEW会员在报名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豁免财务成本管理和审计等两个科目的考试。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地方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战略与风险管理》。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考试统一用书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全国考试委员会根据每年的考试大纲统一组织编写,考生在报名时可以直接通过当地财政部门订购。中注协考试委员会一般会在每年的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