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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2015年在职MBA招生简章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5-6-26

  河北大学2015年在职MBA招生简章


  一、招收对象及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MBA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MPA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其中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MPA招生限额的20%。
  符合MBA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符合MPA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报名方式与方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www.ceoba.com://www.ceoba.com.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www.ceoba.com: //www.ceoba.com.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时“报考院系”一栏填写:MBA教育中心/MPA教育中心。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1、全国联考时间:2015年10月25日(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入场考试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2、全国联考考试科目:英语、综合能力(请参考下表相关联考科目)。
  3、全国联考考试地点: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从学位网下载,请考生记住自己的报名编号和密码)。
  4、复试科目:政治理论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由河北大学组织,原则上安排在录取前进行,请考生在得知全国联考成绩后关注河北大学主页。
  四、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我校将对录取分数线以上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持以下材料:
  1、资格审查表。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MBA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达到我校MPA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
  2、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经审查后,所有证书原件退还考生本人,其它材料存档。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3、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在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实守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招生限额及录取
  根据考生的全国联考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按照《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要求,我校201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限额为75人、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限额为100人,考生被录取后,于2016年春季入学。
  六、学制及学费
  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培养费包括学费、论文指导费及答辩费等合计35000元(不含教材费、资料费、生活费、住宿费等)。学员可在入学时一次性支付或在培养期内分年度支付,须在预答辩前完成全部培养费缴纳。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培养费包括学费、论文指导费及答辩费等合计32000元(不含教材费、资料费、生活费、住宿费等)。学员可在入学时一次性支付或在培养期内分年度支付,须在预答辩前完成全部培养费缴纳。
  七、学位代码及#纲

  八、培养方向
  2015年河北大学MBA教育培养方向:1、企业战略管理;2、人力资源管理;3、营销管理;4、企业财务管理;5、运营管理。
  2015年河北大学MPA教育培养方向:1、政府管理;2、财政与税收管理;3、审计管理;4、公共事业管理;5、教育行政管理;6、宏观经济管理;7、公共卫生管理。
  培养方向的最终确定,将视学生规模、职业结构和个人意愿从上述范围内选择。
  九、培养方式
  为保证培养质量,按照《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要求,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MBA、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每年利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授课。
  MBA、MPA专业学位采用学分制。MBA、MPA研究生在学完核心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以后,即进入硕士学位论文撰写环节。MBA、MPA研究生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十、联系方式
  教学单位:河北大学MBA教育中心
  联系人:贾浩杰
  联系电话:0312-5073162;18803123998
  E-mail: mba@hbu.edu.cn
  网址:www.ceoba.com://mba.hbu.cn/
  教学单位:河北大学MPA教育中心
  联系人:杨文杰
  联系电话:0312-5073166;13582395676
  E-mail: mpa@hbu.edu.cn
  网址:www.ceoba.com://mpa.hb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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