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加工装配贸易方式与进口跟单实务
常见的加工贸易方式有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出料加工、补偿贸易等进出口货物的报关。
一、来料加工的特点(考点)
来料加工(Processing with Supplied Materials)是指由外商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材料(主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必要时还提供设备,由中方加工企业按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外商销售,中方收取工缴费,外商提供的设备作价价款,中方用工缴费偿还的贸易形式。
外商提供原材料,中方加工成品,称“来料加工”;外商提供零部件,中方组装成品称“来件装配”,两者统称为来料加工装配,有时简称来料加工。来料加工装配进口的料件属于海关保税货物,中方对货物无处置权。
二、来料加工的优惠政策与管理规定(考点)
1.进出口税收
①来料加工装配项下外商提供用于加工装配返销出口产品的进口料件,免予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②来料加工装配项下进口直接用于加工生产出口产品而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掉的燃料油,免予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③来料加工装配项下加工成品出口,免于缴纳出口关税。
④来料加工项下由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进口、出口许可证
①来料加工装配项下用于加工生产返销出口产品的进口料件,免领进口许可证。对开展以进口食糖、棉花、植物油、羊毛、天然橡胶等五种商品为原料的来料加工项目,其进口料件应申领进口许可证。
②来料加工装配下进口直接用于加工生产出口产品而在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燃料油,应申领并交验进口货物许可证。
③来料加工装配项下加工成品出口,免领出口货物许可证。但外商或加工企业在我国境内购买供加工成品的原材料,凡属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应申领出口许可证。对来料加工项目出口属于国家实行配额招标管理的出口商品,应申领出口许可证。实行配额招标管理的出口商品目录,由商务部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