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
(一)概念和法律特征
考试内容:代理的概念
1.概念
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或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2.代理的特征
【例题·单选题】(2007年)下列关于代理的提法中,错误的是( )。
A.代理人应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B.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C.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D.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答疑编号2880310105]
『正确答案』A
(二)代理的种类
考试内容:代理的种类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三)无权代理和滥用代理权(新增)
考试内容: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实施的代理行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新增:滥用代理权
1.自己代理
2.双方代理
3.恶意串通: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例题·多选题】以下( )属于滥用代理权。
A.双方代理
B.无代理权的代理
C.自己代理
D.恶意串通
E.超越代理权
[答疑编号2880310106]
『正确答案』ACD
(四)代理的终止
考试内容:代理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