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行低存低贷的利率政策,最大限度支持职工贷款购房。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执行。
(一)个人存贷款利率
1.存款利率
职工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职工住房公积金自存人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之日起计息,按年结息,本息逐年结转。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
2.贷款利率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实行一年一定,于每年1月1日,按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水平。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二)管理中心沉淀资金的利率
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专户中的沉淀资金,按单位存款相应期限档次利率计息。
二、税收政策
住房公积金是政策性资金,实行免税政策。其收益也并人住房公积金实行封闭管理和使用,免予征收所得税和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