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八、代理制度
(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代理,是一人以他人(被代理人)的名义或以自己(代理人)的名义独立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或间接归属于该他人的法律制度。
概念剖析:
1、适用于民事行为(如:订合同)——代理人以作出或接受意思表示为职能
2、代理人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
3、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注意:
1、代理不同于委托:委托不要求意思表示(比如打扫卫生),代理牵涉三方。
补充:委托是代理关系产生的原因之一,因委托产生的代理称“委托代理”,但是代理并不一定由委托产生,可以是“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
2、代理不同于传递消息:传递消息不能独立的为意思表示
3、代理不同于代表:代表人和被代表者属于同一民事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