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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司法考试放宽政策放宽地区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6-21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户籍为准,即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报名学历可以放宽为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范围可在司法部网站查询。

  我省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为:乳源瑶族自治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

  报名人员填写的户籍代码信息应当与户籍所在地相一致。

  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提交学历为本科以上的,网上报名时,必须对“是否选择放宽地方政策”选项进行选择。选择享受或放弃,均不影响考试成绩达到一般合格分数线,在报名所在市司法局申请A类法律职业资格;但选择放弃的,如考试成绩仅达到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则不得申请授予C类法律职业资格。

  现役军人报名时,户籍统一选择“解放军”,不享受放宽政策

  法律专业的范围:法律、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学、商法、刑事司法、律师、监所管理、民商法、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书记官、刑事执行、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察事务、经济法律事务、监狱管理、劳教管理、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会计、涉毒人员矫治、法律服务管理、社区矫正、应用法制心理技术、职务犯罪预防与控制、安全技术与文秘和监狱信息技术与应用等37个专业。(《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详情查看广东省司法厅关于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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