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5-26
第一节 电信管制概述 1)电信管制的概念 所谓电信管制是由社会监管机构按照一定的规则,通过实施政策、法规、指令等手段,对电信行业、电信企业、电信市场实施监管、干预和限制的行为。 2)电信管制的目标(7个)(了解即可) 促进基本电信业务的普遍服务 促进有效的市场竞争 防止出现滥用市场权力、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为促进电信业投资、发展电信业务创造有利环境 保护消费者权益,包括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优化使用电信业发展所需要的稀缺资源,优化社会资源配置 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 3)电信管制的原则(了解即可) 透明性原则 管制机构的独立性 竞争体系建立之后减少管制和干预 协调地区和国际管制标准 建立高效运作体系 注重可操作性:对发展中国家尤为重要 第二节 电信普遍服务管制 1)概念和目标 普遍服务是指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尽可能地以统一的资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以任何人都能够负担的服务价格,向所有社会大众提供基本的电信业务。普遍服务政策旨在促进维持社会公众能够获取经济上可以承受的电信业务,尤其重视向那些高成本服务区域(例如农村和边远地区)的居民以及低收入群体提供和维持电信业务。 2)内容的定义 电信普遍服务内容的定义应符合当地条件,因此在国与国之间会有很大差别。切合实际的电信普遍服务定义,应反映当地的经济和行业发展情况,国家收入水平和分配方式是重要的影响因素,另外一个重要因素是一国人口的分布情况。 一般来说包括两个重要方面:接入的类型;业务的类型 ①接入的类型:接入是获得服务的前提,接入的方式有个人独享接入和集体共享接入两种方式。 ②业务的类型:多数国家规定的普遍服务主要指基本电话、公用电话和紧急呼叫业务。 3)管制方法:主要采用4种机制 强制某些企业承担普遍服务义务 在业务内部或业务之间实行交叉补贴 接入亏损补偿制度 4)电信普遍服务基金 城市网 可能包括国际发展机构所提供的资金、政府预算、网间互联服务收费、向电话用户收费或者向所有电信业务运营商收费以及电信私营化、频率拍卖和/或经营许可证/专营权收费获取的收入。 使用前提 如果不提供补贴,在某些地区提供业务是不具有经济可行性的(即用户收入不足以弥补成本)。向电信运营商提供相对较小数额的补贴,以鼓励其向特定区域提供服务是资金最有效的利用方式。 使用原则(6个) 独立于电信运营商;透明的融资方式;市场中立;向特定人群提供帮助;补贴金额应相对较小;在电信业务普及项目的实施中,采取竞争性投标的方式 5)我国的电信普遍服务政策 垄断时期:交叉补贴 竞争时期:由政府指定企业承担 “村村通电话工程”;“分片包干” 向普遍服务基金过渡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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