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5-26
三、支付结算的管理 (一)工程结算的范围和条件 1.工程结算的范围(图12-2) □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结算(3个) □工程量清单以外项目的结算(8个) 2.工程结算的条件(同时满足-5个) □质量合格是必要条件; □符合合同条件; □变更项目必须有工程师的变更通知; □支付金额必须大于临时支付证书规定的最小限额; □承包商的工作使工程师满意。 (二)工程支付的项目与要求 1.工程量清单项目与要求 (1)一般项目 □经过工程师认可的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 (2)暂定金额 □根据工程师的指示使用 (3)计日工 □合同约定项目:项目来自合同,费率和价格来自投标书; □合同无约定项目:以实际发生的费用加上合同规定的费用 2.工程量清单以外项目与要求 (1)动员预付款 □业主给承包商的无息贷款,作为承包商进驻场地和工程施工准备用款 □一般为合同价的5%~10%,当承包商的工程进度款累计金额超过合同价格的10%~20%开始扣回,至竣工日期前三个月全部扣清 (2)材料设备预付款 □业主支付给承包商材料设备的无息预付款,按材料发票价的70%~80%,设备发票价的50%~60%支付,可从工程款中分批扣除 (3)保留金 □合同总价的5% □从第一次付款证书开始,按期中支付工程款的10%扣留,直到累计达到合同总额的5% □分两次退还,工程移交时一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半 (4)工程变更的费用 (5)索赔的费用 (6)价格调整费用 (7)迟付款利息 □业主未能按时向承包商付款(28/56天),收取迟付利息 (8)违约罚金 (三)工程价款结算的程序 1.承包商提出付款申请。 2.工程师审核,编制期中付款证书。 3.业主支付(28天)。 四、施工进度的管理 (一)施工进度管理的工作流程 (二)施工进度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编制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工作细则 2.编制或审核施工进度计划 3.按年、季、月编制工程综合计划 4.下达工程开工令 5.协助承包单位实施进度计划 6.监督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 7.组织现场协调会 8.签发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 9.审批工程延期 □承包商自身原因-工期延误 □承包商以外的原因-工期延期 10.向业主提供进度报告 11.督促承包单位整理技术资料 12.审批竣工申请报告 □审批 □初验 □协助业主(竣工验收) 13.处理争议和索赔 14.整理工程进度资料 15.工程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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