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务员
国家公务员
考试指南 | 考试资讯 | 复习指导 | 试题库 | 行政能力测验 | 时政申论 | 面试 | 专业笔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务员 >> 国家公务员 >> 考试资讯
站内搜索:

2013年湖北公务员省地方税务系统资格审查公告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5-26

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2013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安排,现将省地方税务系统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审查定于2012年5月29日(周三)进行,具体时间安排为:
  5月29日上午8:00至12:00,报考武汉市远城区、十堰、襄阳、黄石、荆州、荆门、咸宁市、潜江市、恩施州地税系统(所属县市区局职位),按职位计划1:3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
  5月29日下午13:00至18:00,报考武汉市近城区、宜昌,孝感、鄂州、黄冈、随州、仙桃、天门市、神农架林区地税系统(所属县市区局职位),按职位计划1:3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资格复审地点:湖北省地税局办公楼一楼大厅(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1号,楚河汉街旁泰华大厦)。考生可乘坐19路、530路、537路、540路、577路、581路、583路、601路、618路、64路、702路、723路、724路、805路、电车8路车在白鹭街路站下车,步行约500米到达;或乘坐108路、14路、411路、552路、578路、701路、709路、724路、802路、810路到水果湖站下车,步行300米到达。
  乘坐地铁的考生,可坐2号线到洪山广场站下,再转乘相应公交即可到达(洪山广场地铁站与资格审查地点相隔约2站)。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
  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书的2013年高校毕业生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时提供)。
  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户籍或生源证明原件、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个人能力和业绩材料等。
  四、其他事项
  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招录机关。
  另,资格审查现场,我们将以考生报考职位的地市(州)为单位进行分组审核,请各位考生有序排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联系方式有变化的,请在现场主动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填写最新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7328912,027-87328729(传真)
  联系人:罗蓉尹松刘贵修
  附:湖北省地税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国家公务员考试通关必备网络课程免费试听>>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班
课程名程 教师 课时 试听 购买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蔡金龙 8 试听 150元
申论(省级以上) 钟君 4 试听 100元
申论(市以下) 钟君 4 试听 100元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上辅导方案,点击进入
国家公务员相关文章: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会员专区 - 客户服务 - 疑难解答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0 cn.cityy.cn 城市网 版权所有
中国·城市教育 粤ICP备06023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