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城市网 来源:www.xue.net 更新日期:2013-5-13
【案例】 某企业建立了0.3 级、(1~60)kN 测力仪标准装置,后来,由于工作的需要,增加了一台0.3 级(10~100)kN 测力仪和一台0.1 级(3~30)kN 测力仪,该测力仪标准装置到期复查时,该企业拟利用新购仪器扩展标准装置的测量范围,但未修订《计量标准技术报告》把开始建标时撰写的《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作为申请复查的资料上报。 【案例分析】 根据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第4.5.3 条“计量标准技术报告”要求,已建计量标准,如果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环境条件及设施等发生重大变化,引起计量标准主要计量特性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修订《计量标准技术报告》。本案例中,测力仪标准装置的计量标准器——测力仪发生了变化,使测力仪标准装置的测量范围扩展宽了,准确度提高了,这时企业应当重新修订《计量标准技术报告》,而本案例中未进行修订,申请复查时,还把开始建标时撰写的《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作为资料上报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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