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4-15
一般进出口货物 一概述 一概念 1.一般进出口货物的含义 一般进出口货物是指在进出境环节缴纳了应征的进出口税费并办结了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的进出口货物。 2.一般进出口货物与一般贸易货物的区别 二特征 1.进出口时缴纳进出口税费 “进出境环节”是指进口货物办结海关手续以前,出口货物已向海关申报尚未装运离境时,处于海关监管之下的状态。在这一环节,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按照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海关缴纳关税、海关代征税、规费及其他费用。 2.进出口时提交相关的许可证件 货物进出口受国家法律、法规管制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提交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件。 3.海关放行 海关征收了全额的税费,审核了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件以后,按规定签印放行。这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才能办理提取进口货物或者装运出口货物的手续。对一般进出口货物来说,海关放行即意味着海关手续已经全部办结,货物可以在关境内自由流通或运往境外。 三范围 1.一般进出口货物范围 一般进出口货物适用于除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外的实际进出口货物。 2.一般进出口货物适用的具体货物 ① 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货物(不包括享受特定减免税的); ② 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寄售代销贸易方式进出口货物; ③ 承包工程项目进出口货物; ④ 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货物; ⑤ 外国驻华商业机构进出口陈列用的样品; ⑥ 外国旅游者小批量订货出口的商品; ⑦ 随展览品进出境的小卖品; ⑧ 租赁进出口货物; 租赁贸易方式进出口货物适用海关一般进出口监管制度,即在进出境环节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按进口完税价格一次性或按租金分期缴纳进出口税费。租赁贸易方式进出口货物实际进出口后,海关对货物一次性进行进出口贸易统计。 ⑨ 进出口货样广告品(不包括暂时进出口的货样广告品); ⑩ 以保税、展览及其他特殊使用目的等方式进出境后,因故改变性质,或者改变使用目的转为实际进出口的货物。 ? 免费提供的进口货物 A.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赠送的进口货物; B.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免费提供的试车材料、消耗性物品; 报关员考试报名 C.我国在境外的企业、机构向国内单位赠送的进口货物。 (四)报关要点 1.熟悉国家有关进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掌握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技术范围; 2.属于配额和许可证管理的,或自动许可管理的货物都要向海关提交许可证件; 3.属于出入境检验检疫范围的货物,应当先办理报检手续,后办理报关手续; 4.对于国家已经宣布采取反倾销措施的货物,报关时应当向海关提交原产地证明和原厂商发票; 5.对于国家宣布采取临时保障措施的货物,对海关总署公告宣布已经达到配额总量或国别限量的,该货物报关进口时应当向海关增加缴纳特别关税; 6.我国出口货物复运进口报关时应当向海关提交国家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按其经营范围进口本企业自用的设备、材料和其他物品,出口自产产品; 8.租赁贸易进口货物,应当填写两份报关单,一份按货物的实际价值填写,作为海关的统计专用,一份按货物的实际支付租金填写,作为海关征收关税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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