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一般包括:利润的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利润分配或弥补亏损等。
一、利润
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通过 “本年利润”科目核算。企业期末结转利润时,应将各损益类科目的金额转入本科目,结平各损益类科目。结转后本科目的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借方余额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
(一)设置本年利润账户
性质:所有者权益类账户。
(二)主要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
★利润的计算
财务成果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成果,即利润或亏损(简称利润)。利润是综合反映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企业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取得的销售成果,还不是最终的财务成果,因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由于种种原因,还会发生一些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等,这些收支都是财务成果的组成部分。(多选)
二、所得税
设置“所得税费用”、“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账户。
企业当期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在不存在纳税调整事项的情况下,应纳税所得额等于税前会计利润。
三、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
利润分配的顺序依次是: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应通过“利润分配”科目进行。
(一)主要账户设置
1.“利润分配”账户,所有者权益类账户。
2.“盈余公积”账户,所有者权益类账户。
【提示】盈余公积是指公司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若前期存在亏损,当期的盈余公积应当扣除前期亏损再计提。
3.“应付股利”账户,负债类账户。
(二)主要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
1.结转本期净利润的账务处理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账务处理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的账务处理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账务处理
5.利润分配明细账户结转的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