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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会计基础知识点:财产清查结果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3-9

  一、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要求【多选题】

  1.分析账实不符的原因和性质,提出处理建议

  2.积极处理多余积压财产,清理往来款项

  3.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4.及时调整账簿记录,保证账实相符

  二、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步骤和方法

  (一)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步骤

  1.审批之前的处理

  根据“清查结果报告表”、“盘点报告表”等已经查实的数据资料,编制记账凭证,记入有关账簿,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数相符,同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将处理建议报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

  2.审批之后的处理

  根据审批的意见,进行差异处理,调整账项,并据以登记有关账簿。

  3.账户设置

  为了记录、反映财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应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是资产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在该科目下应设置“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两个明细科目,分别核算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待处理的损溢。

  (二)账务处理(审批后)

  流动资产盘盈一般冲减管理费用;

  定额内合理损耗应计入管理费用;

  偷盗损失应找出责任人的由责任人赔偿,计入其他应收款;

  往来款项无法收回:确认坏账。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

  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转入营业外收入。

  (二)账务处理

  (1)库存现金盘盈、盘亏的账务处理

  2.存货、固定资产清查的处理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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