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3-23
【背景链接】 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将实现衔接转换,人社部于2012年11月27日就《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截至12月16日。《办法》提出,我国职工养老保险、新农保以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将实现衔接转换,缴费年限也将明确换算办法。 【理论根基】 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后,人社部再次启动城乡养老衔接政策,这对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架构来说,不仅具有标志性意义,还有深层次推进性质。 一是切实保护了参保人员的权益。比如,为避免出现参加职保、新农保、城居保均不满15年而享受不到待遇的情况,规定其各项制度的缴费年限可以合并累加计算等等的保护措施。 二是更注重民生利益。老百姓多年以来一直为城乡之间的养老保险壁垒和篱笆所烦恼,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人口的流动不断加大,城乡之间的交流融合也得到了全面提升,但农民工进城以后,如何保障资自己的各种利益成为一道大难题,特别是养老保险问题让农民工显得极为弱势。这种城乡互换措施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各种身份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给老百姓吃下了定心丸。 [对策措施] 对于养老保险,我们决不能满足于“衔接转换”。我们建议: 一方面,国家要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居民保险的政府补贴水准。社会保障是维护政权稳定的基本要素,是政府全面、有效地履行职能的制度需求。没有财政的大力支持,就没有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因此,我们应更加注重财政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完善所具有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努力使全体人民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另一方面,要对碎片化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有效整合。只有建立一个不分职业,不分城乡的“大一统”养老保险制度,从而让国家养老补助,不管是农民,还是城镇居民,抑或是公务员,没有任何差别,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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