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3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建注发〔2013〕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13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2013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广州考试信息网(www.xue.net://www.xue.net.gzexam.#.cn)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xue.net://www.xue.net.hrssgz.gov.cn),并经过“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缴费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19日上午9时起至2013年3月15日下午17时截止。自2013年3月15日下午17时起,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2.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进入2013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考生上传的相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半年内的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相片大小应为大一寸33mm×48 mm,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 kb之间,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缴费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3.考生请按单位属地原则报名。报考条件见附件1、2,提交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3。
4.从2013年起,考生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
(二)报名缴费确认时间、地点
1.报名缴费确认时间:2013年3月11日-3月15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缴费确认手续办理地点: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3543605,邮箱地址:gzexam@163.#)。
3.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到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04号华普大厦西座一楼人事代理大厅,联系电话:85597377,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提交相关材料。
4.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由单位统一备齐附件3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审核,同时办理缴费确认手续,省直报名点只能使用银行卡(卡面有“银联”标志的均可)缴费,使用现金缴费必须到工商、建设和农业三大银行柜台。时间:2013年3月11日至3月15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花园酒店东侧),电话:020-83754261。
(三)报考资格审核
1.考生须诚信报考,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手机号码等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要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2.报名提交的相片为制作合格证书所用,务必与报名时上传的相片一致。考生应对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考试级别、时间及科目
级别 |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一级 |
5月11日 |
8:00-11:30(3.5小时) |
建筑设计 |
13:30-15:30(2.0小时) |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
16:00-18:00(2.0小时) |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
5月12日 |
8:00-11:30(3.5小时) |
*场地设计(作图题) |
13:30-17:30(4.0小时) |
建筑结构 |
5月13日 |
8:00-10:30(2.5小时) |
建筑材料与构造 |
12:30-18:30(6.0小时) |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
5月14日 |
8:00-10:30(2.5小时) |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
12:30-18:30(6.0小时) |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
二级 |
5月11日 |
8:00-11:30(3.5小时) |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
13:30-16:30(3.0小时) |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
5月12日 |
8:00-11:30(3.5小时) |
建筑结构与设备 |
12:30-18:30(6.0小时) |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
三、考试方式
(一)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试题分两大类型:知识题和作图题。知识题用答题卡作答,试题(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作图题草图纸由各考点统一配发,各科作图题考试每位考生配发4张A2草图纸,考后收回。作答方式、题纸等有关考试注意事项见附件6。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和《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有关规定,考试成绩有效期和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如下:
1.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5年调整为8年。2006至2007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分别延长到8个考试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2年调整为4年。
2.自2008年起,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三)考点均有配备时钟,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
(四)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2.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不得报考。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场设置
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三)收费
根据粤价〔2001〕 52号文规定,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费每科10元,考务费:知识题每科60元,作图题每科120元。
(四)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考前五个工作日内(即2013年5月6日9:00-5月10日17:00)自行从网上下载并用A4纸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2013年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
(六)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允许台湾地区居民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31号)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具体要求见《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2号)。
(七)考试用书
考生可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xue.net.gdzczx.#)查询考试用书及#纲的征订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