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2-2
我国的住房改革经历了漫长的历程,自上世纪末我国实行住房体制改革起,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为主导的住房供应体系”就被确立为改革的目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制定的《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已出台,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指出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工作目标包括继续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继续支持居民自住性住房消费、抑制投机性购房和大力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四个方面,以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通知中提出十条举措,被业内称为房地产“新国十条”。通知要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问题 目前我国住房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是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住房改革进程以及市场发育水平的集中反映,也与当前宏观经济乃至全球经济的影响密切相关。其中社会反响强烈、争议较大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房价快速上涨,特别是大中城市房价涨幅过大,新建的中小户型住房供给严重不足;二手房市场和租赁市场发育缓慢;住房市场秩序比较混乱。 二是住房保障覆盖面小,措施不到位,有些保障制度设计不合理,由此产生的一些“寻租”和腐败现象引起广大群众的不满。 三是住房市场宏观调控困难重重,调控政策尚未达到预期目标。 二、原因 我国住房领域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不是孤立和偶然的,其背景和影响因素比较复杂,是在特定发展阶段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一是由于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城市化快速推进、婚龄人口大幅增加、部分居民的超前消费观念、居民对房价快速上涨的心理预期等因素的叠加,促使我国城镇居民住房需求集中释放,导致住房领域各种矛盾凸显。 二是我国住房市场发育时间短、水平低,市场机制和规则尚不健全、不完善,市场的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还比较落后。同时,对政府在住房领域职责的认识尚不清晰,也影响了政府住房保障措施的实施。 三是由于流动性过剩、人民币升值预期、国际投机因素加大等宏观经济乃至全球经济的诸多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国内住房市场的矛盾。 三、对策 针对我国住房市场的现状,政府当前应从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治理和规范住房市场秩序三个方面重点解决突出问题。 一是以廉租住房制度为核心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在强化各级政府住房保障责任和明确保障标准的前提下,具体保障方式应允许地方政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强化各级政府实施住房保障的责任。建立和完善相关法规体系,使住房保障的主体、责任、实施方式、保障标准等问题都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住房市场的宏观调控。围绕调控房价和调节供给结构的近期目标,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在住房市场调控方面的协调力度,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调控的职能分工,统筹协调各种调控政策,防止出现各自为政和政策措施相互矛盾的情况,提高调控政策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规范市场秩序。应尽快着手研究和起草《住宅法》,对我国住房市场发展规划、管理机构、市场主体和市场运行的监督管理,以及住房保障制度等予以法律规定,作为规范市场的基础法律。政府各职能部门还应明确各自的市场监管职责。 基于住房在社会经济、政治中充当的特殊角色,与住房改革相关联的话题颇为重要。如,由住房改革衍生出的住房公平问题、通过房改拉动内需问题、住房改革中政府行政执法问题、职能转变问题、“以房管人”户籍改革问题以及房地产泡沫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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